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国家“十二五”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安排,此项改革有助于消除长期以来的重复征税问题、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中断问题。在新形势下,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符合国际惯例,是深化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因此,福兴集团副总裁胡义珍积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营改增”基础知识专题讲座。
此次讲座由福兴建筑公司会计周华同志宣讲,主要讲解增值税基础的知识点,使大家对目前正在实施的“营改增”有了初步的认识。从2016年5月1日建筑业由原来起征点3%的营业税改征11%的增值税。讲解内容包括增值税的计税原理,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价税分离计算方法,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及认定,各行业间执行的增值税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可抵扣进项税的项目及税率,以及在今后的工作中集中采购合同的签订及日常报销环节对票据的粘贴要求等内容。增值税要建立抵扣链条,业务达到四流合一:合同管理、物资管理、发票管理、资金管理 ;未达到四流合一,会影响增值税抵扣无法匹配。
通过此次培训,大家对营改增的相关知识有了更全面和系统的了解,确保后期公司经营过程中合理节税。下阶段,还将进一步加强增值税相关方面的培训活动。为公司下一步做好“营改增”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安康市福兴房产开发集团建筑有限公司
周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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